安徽省地方标准《环巢湖环保清淤技术指南》(DB34/T 4841—2024)中7.5.1.4 条款规定“陶粒和砖不宜用于人居和公共建筑”,该表述被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依据,对烧结砖企业利用淤泥生产的产品使用范围进行限制,不利于环巢湖清淤及淤泥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烧结墙体材料行业的发展。
实践证明,烧结砖等墙材企业是全省消纳煤矸石、建筑垃圾、淤泥、污泥等大宗固废的主导产业之一,各级政策鼓励利用淤泥等固废制砖,利用淤泥生产的产品在符合相关标准情况下,可广泛用于人居和公共建筑。
为此,安徽省墙体屋面材料产业协会与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多次探讨相关条款修订事宜,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在安徽省墙体屋面材料产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安徽省地方标准《环巢湖环保清淤技术指南》专题研讨会。

安徽省凤凰颈排灌站管理处主任(原巢湖研究院总工)万能胜、巢湖研究院副院长齐鹏云、巢湖研究院技术集成部部长熊竹阳,安徽省墙体屋面材料产业协会会长、部分副会长、秘书长及安徽省建材研究所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标准个别条款修订、巢湖清淤及淤泥资源化利用等议题展开研讨与交流。作为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巢湖研究院对该标准编制背景、目的与意义作了详细说明,针对相关条款表述,与会各方达成了共识,明确底泥利用建材产品符合GB 46040、GB 6566国家标准规定可用于人居及公共建筑,同时对下一步的修订流程进行了商议。

研讨会上,巢湖研究院介绍了巢湖淤泥的基本情况以及清淤工程的进展情况,双方就淤泥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径、成本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通过深入交流,双方凝聚共识,为巢湖高效清淤和淤泥全量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献计献策。烧结墙体材料等产品利废工艺技术成熟、消纳能力强,淤泥烧结砖可稳定固化重金属等污泥物,彻底杜绝淤泥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的二次污染问题,契合新型墙材、绿色建材与循环经济发展方向。近期合肥市已出台政策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再生产品应用数量比例不低于15%,为淤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本次会议有效破解了淤泥建材利用的标准障碍,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发挥桥梁作用,加快标准修订落地,深化技术及项目对接,全力推动砖瓦窑协同处置助力巢湖清淤与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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