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加强会员管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协会章程,特此制订本办法。
一、凡墙体屋面材料生产企业和与本行业有关的企事单位、社会团体,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申请入会应填报入会申请。
二、会员资格审查由秘书处负责审核,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理事会讨论通过。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种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依章程应享有的权利。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规定和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委派的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其他依章程应尽的义务。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七、会员的日常管理
(一)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条件成熟时成立专门的会员管理部。
(二)协会会员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分类方法为:1、按照会内职务;2、按照会员单位在本行业的细分类型;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4、会员单位规模等。
(三)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入会申请表、会员单位资质资料、会员名册、会员单位参加协会活动的记录等。
(四)编制会员通讯录。
(五)会员考核,按照会员考核办法执行。
(六)会员信用信息的收集,建立会员信用档案,会员信用信息收集标准如下:
1、会员所在地市信用官网中的信用信息;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网)中的相关信息;
3、企业银行信用、税务信用等信用等级证书、信用报告等;
4、会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
5、会员会费交纳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参与活动情况;
6、行业内投诉和争议处理情况、质量检查情况等。
7、其他信用信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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